居留资格 金子英隆
归化的生计要件|收入和资产需要多少?以家庭整体为判断单位
前言
归化申请的条件之一是**“能够依靠本人或与本人共同生活的配偶及其他亲属的资产或技能维持生计”**(国籍法第5条第1项第4号)。
该条件的特点在于,判断基准不仅限于申请人本人,而是以家庭整体为单位。本文将就生计要件的具体判断标准及各种情形下的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生计要件的基本规定
法律条文
国籍法第5条第1项第4号的条文内容如下:
“能够依靠本人或与本人共同生活的配偶及其他亲属的资产或技能维持生计”
从该条文中可以读取以下三个要点:
| 要点 | 内容 |
|---|---|
| 以家庭为单位的判断 | 不仅考量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同居亲属的收入和资产也纳入审查范围 |
| 资产或技能 | 不仅限于当前收入,存款、不动产等资产也在考量之列 |
| 能够维持生计 | 目前是否具备稳定生活的预期 |
简易归化(第8条)的情形
日本国民的子女(含养子女)或在日本出生且出生时起即为无国籍者等,符合国籍法第8条规定的情形,生计要件予以免除。
收入的参考标准
公司职员和公务员的情形
虽无具体的金额标准公布,实务中的参考标准如下:
| 家庭构成 | 月收入参考(实收) |
|---|---|
| 单身 | 约18万日元以上 |
| 夫妻二人 | 约22万日元以上 |
| 夫妻+1名子女 | 约25万日元以上 |
| 夫妻+2名子女 | 约28万日元以上 |
要点: 上述数字仅供参考。实际判断将综合考量居住地区(东京与地方生活费用有所不同)、住居形态(自有住房还是租房)及其他个别情况。
判断的关键点
- 审查重视稳定性。即便收入较高,如果频繁跳槽,也可能被视为不稳定
- 持续性同样重要。仅近几个月收入较高,还须考量是否具备长期稳定性
- 正在领取生活保护的情形,原则上无法满足生计要件
以家庭整体判断的具体案例
案例一:申请人为全职主妇(夫)
即便申请人本人没有收入,只要配偶的收入能够维持家庭生计,即满足要件。
- 配偶(日本人)年收入500万日元,申请人为全职主婦 → 满足要件
- 但须提交配偶的在职证明、工资单、源泉扣缴票据等材料
案例二:学生申请(适用第8条)
作为日本国民子女的学生,依第8条免除生计要件,本人没有收入也不构成问题。
案例三:领取年金者申请
若年金收入加上存款能够维持稳定生活,即满足要件。如年金金额不足,可以存款或不动产等资产加以补充。
自营业者和公司经营者的注意事项
自营业者和公司经营者在审查中与公司职员有所不同,需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须接受审查的材料
| 材料 | 审查内容 |
|---|---|
| 确定申报书(近3年) | 事业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 |
| 决算书・损益计算书 | 法人的经营状况 |
| 事业税纳税证明书 | 事业规模和纳税状况 |
| 法人税纳税证明书 | 法人经营者适用 |
| 银行账户余额证明书 | 事业资金和个人资产状况 |
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 连续亏损决算 — 将令审查方对生计维持能力产生疑虑
- 个人生活费与事业费混同 — 存在被认定为经费列支不当的风险
- 营业额急剧波动 — 从稳定性角度可能受到不利评价
- 借款过多 — 将从偿还能力角度受到严格审查
要点: 与公司职员相比,自营业者须提交的材料较多,审查也相对严格。建议在申请前的2〜3年间,保持稳定的事业经营。
以资产加以补充
即便收入未达到参考标准,在以下资产情形下仍有可能满足要件:
- 存款 — 具备能够维持近期生活的余额
- 不动产 — 自有住房(同时考量住房贷款余额)
- 有价证券等 — 股票、投资信托等金融资产
但是,仅有资产而无收入(无业)的状态,从长期生计稳定性角度将受到不利评价。
对生计要件存有不安时的应对措施
- 梳理家庭整体的收入和资产 — 包括配偶和同居亲属,全面了解家计状况
- 建立稳定的就业实绩 — 在同一工作单位持续任职更为有利
- 整理借款 — 在可能范围内推进还款
- 自营业者争取3年黑字决算 — 建立稳定经营的实际成绩
- 通过法务局事前咨询确认 — 就个别情况预先了解审查方向
本事务所的支持
关于归化申请的咨询,敬请交由金子英隆行政书士事务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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