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資格 金子英隆
歸化的生計要件|收入和資產需要多少?以家庭整體為判斷單位
前言
歸化申請的條件之一是**「能夠依靠本人或與本人共同生活的配偶及其他親屬的資產或技能維持生計」**(國籍法第5條第1項第4號)。
該條件的特點在於,判斷基準不僅限於申請人本人,而是以家庭整體為單位。本文將就生計要件的具體判斷標準及各種情形下的注意事項進行詳細說明。
生計要件的基本規定
法律條文
國籍法第5條第1項第4號的條文內容如下:
「能夠依靠本人或與本人共同生活的配偶及其他親屬的資產或技能維持生計」
從該條文中可以讀取以下三個要點:
| 要點 | 內容 |
|---|---|
| 以家庭為單位的判斷 | 不僅考量申請人本人,配偶及同居親屬的收入和資產也納入審查範圍 |
| 資產或技能 | 不僅限於當前收入,存款、不動產等資產也在考量之列 |
| 能夠維持生計 | 目前是否具備穩定生活的預期 |
簡易歸化(第8條)的情形
日本國民的子女(含養子女)或在日本出生且出生時起即為無國籍者等,符合國籍法第8條規定的情形,生計要件予以免除。
收入的參考標準
公司職員和公務員的情形
雖無具體的金額標準公布,實務中的參考標準如下:
| 家庭構成 | 月收入參考(實收) |
|---|---|
| 單身 | 約18萬日元以上 |
| 夫妻二人 | 約22萬日元以上 |
| 夫妻+1名子女 | 約25萬日元以上 |
| 夫妻+2名子女 | 約28萬日元以上 |
要點: 上述數字僅供參考。實際判斷將綜合考量居住地區(東京與地方生活費用有所不同)、住居形態(自有住房還是租房)及其他個別情況。
判斷的關鍵點
- 審查重視穩定性。即便收入較高,如果頻繁跳槽,也可能被視為不穩定
- 持續性同樣重要。僅近幾個月收入較高,還須考量是否具備長期穩定性
- 正在領取生活保護的情形,原則上無法滿足生計要件
以家庭整體判斷的具體案例
案例一:申請人為全職主婦(夫)
即便申請人本人沒有收入,只要配偶的收入能夠維持家庭生計,即滿足要件。
- 配偶(日本人)年收入500萬日元,申請人為全職主婦 → 滿足要件
- 但須提交配偶的在職證明、薪資單、源泉扣繳憑單等資料
案例二:學生申請(適用第8條)
作為日本國民子女的學生,依第8條免除生計要件,本人沒有收入也不構成問題。
案例三:領取年金者申請
若年金收入加上存款能夠維持穩定生活,即滿足要件。如年金金額不足,可以存款或不動產等資產加以補充。
自營業者和公司經營者的注意事項
自營業者和公司經營者在審查中與公司職員有所不同,需特別注意以下方面。
須接受審查的資料
| 資料 | 審查內容 |
|---|---|
| 確定申報書(近3年) | 事業的盈利能力和穩定性 |
| 決算書・損益計算書 | 法人的經營狀況 |
| 事業稅納稅證明書 | 事業規模和納稅狀況 |
| 法人稅納稅證明書 | 法人經營者適用 |
| 銀行帳戶餘額證明書 | 事業資金和個人資產狀況 |
特別需要注意的事項
- 連續虧損決算 — 將令審查方對生計維持能力產生疑慮
- 個人生活費與事業費混同 — 存在被認定為費用列支不當的風險
- 營業額急劇波動 — 從穩定性角度可能受到不利評價
- 借款過多 — 將從償還能力角度受到嚴格審查
要點: 與公司職員相比,自營業者須提交的資料較多,審查也相對嚴格。建議在申請前的2〜3年間,保持穩定的事業經營。
以資產加以補充
即便收入未達到參考標準,在以下資產情形下仍有可能滿足要件:
- 存款 — 具備能夠維持近期生活的餘額
- 不動產 — 自有住房(同時考量住房貸款餘額)
- 有價證券等 — 股票、投資信託等金融資產
但是,僅有資產而無收入(無業)的狀態,從長期生計穩定性角度將受到不利評價。
對生計要件存有不安時的因應措施
- 梳理家庭整體的收入和資產 — 包括配偶和同居親屬,全面了解家計狀況
- 建立穩定的就業實績 — 在同一工作單位持續任職更為有利
- 整理借款 — 在可能範圍內推進還款
- 自營業者爭取3年黑字決算 — 建立穩定經營的實際成績
- 透過法務局事前諮詢確認 — 就個別情況預先了解審查方向
本事務所的支援
關於歸化申請的諮詢,敬請交由金子英隆行政書士事務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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