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HERITANCE & WILL
继承与遗嘱
继承手续若等到过世之后才匆忙开始,可选的余地就少了。反过来说,趁健在时留下遗嘱,留下来的家人便不必彷徨。本事务所不只制作文件,也从「该先决定什么」谈起。涉及跨国婚姻或继承人中有外国籍者的情形,同样可以受理。
我们受理的咨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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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起草(公正证书遗嘱)
于公证役场作成的遗嘱。我们协助拟定原案、收集必要文件、安排证人,以及与公证人的事前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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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起草(自书证书遗嘱)
书写方式若不符合法定要件即属无效。我们会一并说明法务局的自书证书遗嘱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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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调查(户籍收集)
回溯收集被继承人自出生至死亡的户籍,确定法定继承人。查出意料之外的继承人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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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关系说明图・法定继承情报一览图
制作可一页呈现继承关系的图表。法定继承情报一览图可在各类手续中代替成叠户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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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协议书的制作
将全体继承人的合意内容书面化。为避免日后纷争,我们会仔细整理,避免记载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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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财产调查・财产目录制作
存款、不动产、有价证券、负债——将何物有多少整理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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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外国籍人士的继承
继承原则上依被继承人的本国法(《法律适用通则法》第36条)。包括调取本国文件、准备译文在内,都欢迎商量。
HOW IT WORKS
委托流程
- 01
联系我们
请通过电话或表单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安排咨询日程。
- 02
首次咨询(60分钟・免费)
了解您的情况后,说明可选方案与大致前景。若案件难度较高,我们会如实相告。
- 03
提示受理范围与费用
明确受理范围与费用,取得您的同意后再着手办理。
- 04
收集・制作文件
指导您准备所需资料,并制作申请书、理由书及说明材料。
- 05
申请・结果通知
向政府机关提交申请,应对补充资料要求。结果出来后立即通知您,并说明后续手续。
QUESTIONS
常见问题
- 继承手续有期限吗?
- 放弃继承原则上须自知悉继承开始之时起3个月内办理,继承税申报则为10个月内。我们会优先说明有期限的手续。
- 继承人中有外国籍者。
- 可以受理。从确认适用法律,到取得本国证明书、准备译文,都可与我们商量。
- 继承人之间发生了纠纷。
- 有争议案件的代理属于律师业务,这种情形我们会为您介绍律师。若已达成合意,或仍处于可协商的阶段,本事务所可以承办。
- 不动产的过户也能委托吗?
- 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属于司法书士的业务。本事务所负责到遗产分割协议书的制作,登记部分则交接给司法书士。
我们能做的与不能做的
遗嘱起草、继承人调查、遗产分割协议书等文件制作属于行政书士的业务。继承人之间有争议时的代理属于律师,不动产继承登记属于司法书士,继承税申报属于税理士的业务范围。本事务所无法承办的部分,我们会在最初就明确告知。
A PARTNER FOR LIFE AND BUSINESS
我们与您一同思考手续之后的未来。
首次咨询60分钟免费。电话或表单均可,请先告诉我们您的情况。
〒260-0028 JR千叶站南口 步行4分钟
营业时间 10:00–19:00(不定休)
周末、节假日及夜间也可提前预约办理(请尽早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