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資格 金子英隆
技人國簽證的取消風險|在留資格取消制度與預防策
技人國簽證的取消風險|在留資格取消制度與預防策
取得技人國簽證后,如符合一定事由,在留資格可能被取消。在留資格取消制度規定于入管法第22条之4,近年适用件數呈增加趋勢。
參考來源: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資格的取消」入管法第22条之4
可能被取消的7種情況
- 虛假申請取得 — 伪造畢業證等→取消+強制遣返
- 未從事在留資格對應活動 — 從事完全不同業務或仅做简單勞動
- 無正當理由3個月以上未活動 — 離職后未求職
- 屆出義務不履行 — 離職・就職・搬家未在14日内屆出
- 住居地屆出問題 — 90日以上未屆出新住址
- 助長非法就勞 — 帮助他人非法工作
- 受到刑事處分 — 1年以上徒刑→強制遣返事由
預防措施
| 措施 | 內容 |
|---|---|
| 申請內容與實態一致 | 定期確認 |
| 按时屆出 | 換工作・搬家14日以内 |
| 隨身携带在留卡 | 法律義務 |
| 管理在留期限 | 余裕更新 |
| 離職后保留求職记錄 | 職業介绍所登錄等 |
| 3個月以内再就職 | 尽量争取 |
警告信號
| 信號 | 對應 |
|---|---|
| 入管來「實態调查」聯络 | 立即咨詢行政書士 |
| 離職2個月以上未找到工作 | 保留求職活動记錄 |
| 公司讓做非技人國業務 | 要求改善或考虑換工作 |
本事務所的支持
在留資格相關風險管理,請交给金子英隆行政書士事務所。
- 許可取得率98%
- 對應語言: 日語・中文・越南語
- 初次諮詢免費
- 以千葉・東京為中心,全國對應(可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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