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被懷疑為假結婚|配偶簽證審查中考察的婚姻實質與舉證要點
前言
配偶簽證審查中最受重視的,是「是否存在婚姻的實質」。即使在文件上已經結婚,為了防止沒有實質的假結婚,審查官會從各個角度確認夫妻關係。
本文將解說容易被懷疑為假結婚的情形,以及如何正確舉證婚姻確有實質。正因為是真摯結婚的夫妻,掌握要點的準備才格外重要。
本文根據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公開資訊撰寫。
為何「實質」會被嚴格審視
「日本人配偶者等」是沒有就業限制、自由度很高的在留資格。因此存在被以取得在留資格為目的的假結婚所濫用的風險,審查中會慎重確認婚姻的真實性。
希望不要誤解的一點:即使符合以下列舉的「容易被懷疑的情形」,也並不會僅憑這一點就被不許可。只要細緻說明情況、展示出實質,就能獲得許可。隱瞞才是最不利的。
據稱容易被懷疑的情形
| 情形 | 審查中受關注的理由 |
|---|---|
| 交往期間極短 | 相識後很快結婚需要說明經過 |
| 年齡差距較大 | 會確認相識與交往的自然性 |
| 語言難以溝通 | 會確認溝通的方式 |
| 過去假結婚較多的在留模式 | 容易進入慎重審查 |
| 同居實質不足 | 需要說明分居的合理理由 |
| 經婚姻介紹相識 | 需要說明經過與交往實質 |
再次強調,這些並非「不許可的理由」,而是「需要細緻說明的要點」。
舉證實質的五大支柱
1. 從相識到結婚的一貫敘述
在質問書中,按時間順序具體說明相識、交往、結婚的經過。夫妻雙方的認知一致非常重要。寫法請參閱「配偶簽證質問書的寫法」。
2. 顯示交往與同居的照片
在多個時期、多個地點拍攝的兩人合照,是顯示關係持續的有力資料。請按婚禮、旅行、日常生活等能體現時間流逝的方式整理齊全。
3. 溝通的記錄
訊息應用程式的往來與通話記錄,能顯示交往一直在持續。語言不同的夫妻,應具體說明彼此如何溝通。
4. 同居的證明
請整理能顯示同居實質的資料,如住民票上屬於同一戶、租賃契約或公共事業費的名義等。若因不得已而分居(如單身赴任等),應說明其理由以及聯絡、往來的實際情況。
5. 與周圍的關係
向雙方親屬的介紹、婚禮的出席者、與共同朋友的交往等,兩人的關係為周圍所知曉,也是實質的佐證。
舉證中應避免的事
- 照片或記錄的「美化」(加工、捏造以顯得比實際更親密)
- 夫妻間相互矛盾的說明
- 隱瞞不利情況
這些一旦被發現,會瞬間失去信任。基於事實,將不利之處也如實說明並加以補充的態度,結果反而是最有力的舉證。
常見問題
Q. 因單身赴任正在分居,會被不許可嗎? A. 有合理理由的分居,只要能說明清楚,一般不會成為問題。請展示聯絡、往來的實際情況以及生活費匯款等。
Q. 我們是透過交友軟體相識的,會不利嗎? A. 相識的手段本身不是問題。能夠自然地說明從相識到結婚的經過才是關鍵。
Q. 交往的照片很少,沒關係嗎? A. 照片較少時,可用訊息記錄、出入境記錄等其他資料補充。不依賴單一資料,從多個角度展示才有效。
本事務所的支援
即使是真摯的結婚,若舉證不充分,不許可的風險也會升高。金子英隆行政書士事務所將根據經驗,為您提供如何整理資料以恰當傳達夫妻實質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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