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資格 金子英隆
韓國籍人士的歸化申請|家族關係登記簿與國籍離脫的實務
前言
韓國籍人士的歸化申請,在所有歸化申請中擁有最悠久的歷史。根據法務省的統計,韓國·朝鮮籍人士的歸化累計已超過約37萬人。近年來每年維持在2,000件左右,呈下降趨勢,但仍是歸化申請中主要的國籍之一。
本文將說明韓國籍人士申請歸化時特有的文件與手續。
韓國籍人士歸化申請的特點
與其他國籍的主要差異
| 項目 | 韓國的特點 |
|---|---|
| 身分證明文件 | 家族關係登記簿(5種證明書) |
| 國籍離脫 | 歸化許可後2年內進行國籍喪失申報 |
| 漢字 | 漢字讀寫具有相對優勢 |
| 文件取得 | 可在駐日韓國大使館·領事館取得 |
| 本籍地問題 | 存在本籍地不明的情況 |
所需文件(韓國特有)
韓國籍人士需從韓國的家族關係登記簿中取得以下5種證明書。
家族關係登記簿的5種證明書
| 證明書 | 韓語名稱 | 內容 |
|---|---|---|
| 家族關係證明書 | 가족관계증명서 | 本人與家屬(父母·配偶·子女)的關係 |
| 基本證明書 | 기본증명서 | 本人出生、婚姻、死亡等基本事項 |
| 婚姻關係證明書 | 혼인관계증명서 | 婚姻相關詳細資訊 |
| 收養關係證明書 | 입양관계증명서 | 收養相關資訊 |
| 親養子收養關係證明書 | 친양자입양관계증명서 | 特別收養相關資訊 |
重點: 上述證明書可在駐日韓國大使館·總領事館取得。不僅申請人本人需要,有時父母的相關證明書也是必須的。
取得時的注意事項
- 取得「詳細」證明書 — 請務必指定「詳細(상세)」而非「一般」,一般版本記載事項有所省略
- 父母的證明書也是必需的 — 歸化申請需要呈現家族關係的全貌,因此父母的家族關係證明書和基本證明書也可能被要求提供
- 確認本籍地(登錄基準地) — 取得證明書需要提供本籍地資訊
本籍地不明的情況
長期居日的人士中,有時存在不清楚韓國本籍地(登錄基準地)的情況。
處理方法:
- 向親屬確認(最為可靠)
- 請駐日韓國大使館·領事館協助查找除籍謄本
- 利用韓國的大法院電子家族關係登記系統(需提供韓國住民登錄號碼)
文件翻譯
韓語文件均需附上日語翻譯。
翻譯格式
- 在A4紙張上記載翻譯內容
- 注明翻譯者的姓名、地址、簽名及翻譯日期
- 忠實於原文翻譯(不得意譯或摘要)
韓語翻譯注意事項
- 人名的漢字標注 — 韓國證明書中常附有漢字,應直接使用這些漢字
- 無漢字時 — 以片假名標注,並附上韓語原文
- 地名 — 韓國行政區劃名直接以漢字標注
國籍離脫手續
韓國國籍喪失申報
在韓國,取得外國國籍後,韓國國籍自動喪失(韓國國籍法第15條)。但若不進行國籍喪失申報,韓國的家族關係登記簿上仍會保留韓國國籍記錄。
| 步驟 | 內容 | 所需時間 |
|---|---|---|
| 1 | 取得日本歸化許可 | — |
| 2 | 向駐日韓國大使館·領事館進行國籍喪失申報 | 歸化許可後 |
| 3 | 韓國方面處理國籍喪失 | 約1〜3個月 |
| 4 | 簽發國籍喪失確認書 | 處理完成後 |
國籍喪失申報所需文件
- 國籍喪失申報書
- 日本歸化者的身分證明(影本)
- 日本戶籍謄本(含歸化記載)
- 韓國護照(有效期內)
- 家族關係證明書
注意: 國籍喪失申報須在歸化許可後2年內完成。若未及時申報,韓國方面的記錄將無法更新,日後可能引發問題。
韓國籍人士常見的在留資格模式
| 模式 | 特點 |
|---|---|
| 特別永住者 | 多適用簡易歸化(第7條·第8條) |
| 永住者 | 居住要件已滿足 |
|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 適用簡易歸化的對象 |
|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 普通歸化(需5年以上居住) |
| 經營·管理 | 普通歸化+與經營相關的追加文件 |
重點: 關於特別永住者的歸化申請,請參閱另一篇文章「特別永住者的歸化申請」。
韓國籍特有的注意事項
與兵役義務的關係
韓國男性有兵役義務。如尚未服完兵役或已獲免除,須如實申報相關情況。雖然這不會對歸化申請本身產生直接影響,但可能影響韓國方面的國籍離脫手續。
在日韓國人的世代差異
- 第1代·第2代 — 有時需要整理韓國舊戶籍(舊制度)
- 第3代以後 — 存在韓國家族關係登記簿未完善的情況
- 特別永住者 — 歸化條件大幅寬鬆
本事務所的支援
如有關於歸化申請的諮詢,歡迎聯絡金子英隆行政書士事務所。
- 許可取得率98%的實績
- 韓國家族關係登記簿的取得及翻譯也可支援
- 支援語言: 日語·中文·越南語
- 初次諮詢免費
- 以千葉·東京為中心,全國皆可服務(可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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