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2025年10月改正】经营・管理签证完全指南
经营・管理签证完全指南 〜彻底解说2025年10月改正新基准〜
【重要】自令和7年(2025年)10月16日起新基准已经施行。 经营・管理签证的许可基准发生了大幅变更。仅凭以往的「资本金500万日元」已经无法取得。本文将详细解说新基准。
什么是经营・管理签证
「经营・管理」签证是面向在日本经营公司、或作为管理者工作的外国人的在留资格。不仅限于自行创业的情况,作为既有公司的董事参与经营的情况也同样适用。
新旧要件的比较(令和7年10月16日改正)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将许可基准作出了如下大幅变更。
| 要件 | 以往的要件 | 改正后要件(现行) |
|---|---|---|
| ① 资本金・出资总额 | 500万日元 | 3,000万日元 |
| ② 经历・学历(经营者) | 无 | 经营・管理经验3年以上 或 经营管理・事业领域的硕士相当以上学位 |
| ③ 雇用义务 | 无(作为资本金的替代要件为2人以上) | 义务雇用1人以上的全职员工(常勤职员) |
| ④ 日语能力 | 无 | 申请人或全职员工(常勤职员)其中之一达到CEFR・B2相当 |
| ⑤ 专家的确认 | 无 | 义务要求新事业计划取得经营专家的确认 |
关于过渡措施: 在施行日(令和7年10月16日)之前已持「经营・管理」在留的人士,在施行后满3年之日(令和10年〈2028年〉10月16日)之前,不会仅因未满足新基准而被驳回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超过该日期后,则需符合新基准。
新基准的详细解说
① 资本金・出资总额:3,000万日元
从以往的500万日元提高至6倍的3,000万日元。这是为了担保事业的持续性・稳定性而进行的要件强化。
② 经历・学历要件
需要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A. 经营・管理经验3年以上 — 公司经营或作为管理职的实务经验。基于在留资格「特定活动」的创业准备活动也包含在内。
B. 硕士相当以上的学位 — 已取得经营管理(MBA等)或所经营事业领域相关的硕士以上学位。
③ 全职员工(常勤职员)的雇用义务
雇用1人以上的全职员工(常勤职员)成为必须条件。
请注意「全职员工(常勤职员)」的定义: 符合对象的仅限日本人、特别永住者、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持就劳签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在留的外国人不属于对象。
④ 日语能力要件
要求申请人本人或全职员工(常勤职员)其中之一具备CEFR・B2相当(日语能力考试N2程度)的日语能力。
即使申请人本人不会说日语,通过雇用具备日语能力的全职员工(常勤职员),也可以满足该要件。
⑤ 由专家对事业计划进行确认
针对新事业计划,义务要求取得具有经营相关专业知识者的确认。上市企业相当规模的情况等除外。
关于营业场所的确保
需要在日本国内确保用于开展事业的办公场所。
- 租赁的情况:以事业用途签订合同(住居专用不可)
- 自宅兼办公室:原则上不认可将自宅兼作事业所
- 虚拟办公室:原则上不被认可
本事务所才能提供的支持
在新基准下,「办公场所的确保」与「全职员工(常勤职员)的雇用」成为很大的门槛。本事务所提供解决这些课题的独有服务。
办公室出租服务 — 本事务所备有满足申请要件的办公室。无需通过房地产中介,即使没有在留卡也可以出租。解决外国人在日本租借办公室时「没有在留卡」「没有保证人」等问题。
全职员工(常勤职员)介绍服务 — 新要件中雇用全职员工(常勤职员)(日本人・永住者等)是必须的。本事务所与合作的职业介绍事业者联动,也可以帮您寻找满足要件的员工。
从公司设立到取得签证的流程
- 事业计划的制定・专家确认 — 明确事业内容、目标市场、收益模式,并接受专家的确认
- 办公场所的确保 — 签订事业用办公室合同(也可由本事务所出租)
- 公司设立・资本金缴纳 — 章程制作、公证人认证、登记申请、资本金3,000万日元的缴纳(约2〜3周)
- 全职员工(常勤职员)的雇用 — 雇用日本人・永住者等1名以上(本事务所可介绍)
- 签证申请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审查期间:1〜3个月)
- 取得许可・来日 — 在驻外使领馆获得签证签发,入境日本
常见问题
Q. 资本金3,000万日元可以是借来的钱吗? 借款也可以,但需要说明还款的资金来源。此外,「虚假出资」(暂时借入、公司设立后立即归还)是不被认可的。
Q. 没有3年经营经验的话该怎么办? 如果已取得经营管理或事业领域相关的硕士相当以上学位(MBA等),即使没有经营经验也能满足要件。此外,还有通过「特定活动」的创业准备签证来积累经验的方法。
Q. 不会日语的话会怎样? 即使申请人本人不具备日语能力,只要雇用具备CEFR・B2相当(N2程度)日语能力的全职员工(常勤职员)即可满足要件。本事务所也提供员工介绍服务。
Q. 已经持有经营管理签证的情况呢? 在施行日(令和7年10月16日)之前已在留的人士,在令和10年(2028年)10月16日之前,不会仅因未满足新基准而被驳回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超过该日期后需符合新基准,建议有计划地做好准备。
本事务所的支持内容
金子英隆行政书士事务所为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提供从公司设立到取得许可一站式的支持。
- 事业计划书的制作支持・专家确认安排
- 公司设立手续(章程制作、登记申请)
- 办公室出租(无需在留卡)
- 全职员工(常勤职员)的介绍(合作的职业介绍事业者)
- 必要书类的收集・制作
- 代办向入国管理局的申请
- 取得许可后的跟进
也可以用中文对应,来自中国的创业者也请安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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