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更新】為「經濟業務管理負責人」「專任技術人員」補充了現行名稱,並補充了千葉縣公布的標準處理期間。
什麼是建築業許可
承接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工程時,需要從都道府縣知事或國土交通大臣處取得建築業許可。取得許可後,可參加公共工程招標並提升社會信用。
取得條件
許可取得需要滿足經濟業務管理負責人(現行法令上的名稱為「常勤役員等」)、專任技術人員(現行名稱為「営業所技術者」)配置、財務基礎等要求。同時,過去無違法記錄也十分重要。
申請流程
- 準備必要資料(履歷書、資格證明、財務報表等)
- 製作並確認申請書
- 向都道府縣窗口提交
- 審查與補正階段(約2〜3個月) 【2026年10月10日更新】千葉縣知事許可的標準處理期間,據千葉縣公布,如無特別需要補正,為提交申請書後45天。如需補正,補正所需的期間另行計算(千葉縣《建設業許可の手引(令和8年4月版)》)。
- 領取許可通知
申請書中有許多專業術語,若記載內容不完整,審查可能延長。本事務所從要件確認到資料製作和提交,全程支援您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