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僱用外國人,卻不知道該去哪裡找人。」這是建設企業的經營者與總務人員經常向本事務所提出的諮詢。找人的管道、入管的手續、國土交通省的手續,以及僱用後的社會保險與生活支援,需要往來的對象很多,實際上很難看清楚哪件事該交給誰。本文依據官方資料,為您整理不同找人方式的差異、從錄用到開始工作的流程,以及由誰負責什麼。
參考來源: 國土交通省「建設領域外國技能人員的接收」(概要資料)/同「申請指南、格式、系統操作方法【特定技能制度(建設領域)】」/同「關於建設特定技能接收計畫的線上申請【新規】」/法務省・國土交通省「特定領域特定技能外國人接收相關運用要領-關於建設領域的基準-」/「建設領域特定技能在留資格制度運用方針及育成就勞制度運用方針」/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特定技能外國人接收相關運用要領」(令和8年8月)/同「特定技能各國別資訊」/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厚生勞動省「關於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令和8年8月14日修訂版)/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作為申請等取次者的承認手續」/e-Gov法令檢索「行政書士法」第1條之3・第19條、「職業安定法」第32條之11
建設企業的煩惱,一站式受理。 外國人的僱用需要和入管・國土交通省・公共職業安定所(Hello Work)・JAC等許多單位往來。本事務所以行政書士的身分,從在留資格的申請文件,到國土交通省接收計畫的代理申請、接收後的申報文件,都能製作並提出。勞務・社會保險・稅務・法律方面的煩惱,也與合作的專家攜手,由本事務所的窗口受理。
首先要決定的事:什麼工作,以哪種在留資格
外國人的僱用,在找人之前,要先決定「請對方負責什麼工作」。因為工作內容不同,可以使用的在留資格(在日本工作所需的資格)也不同。
| 想請對方負責的工作 | 主要在留資格 | 重點 |
|---|---|---|
| 工地的施工作業(模板、鋼筋、鷹架、室內裝修、配管、電氣工程等) | 特定技能1號 | 須通過建設領域的技能考試與日語考試,或良好修了技能實習2號 |
| 施工管理・設計等技術類工作 |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 在大學等所學內容須與工作相關。以工地作業為主的工作不在對象範圍內 |
| 不限工作種類 | 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定住者等 | 沒有就勞限制的在留資格。請確認在留卡後再僱用 |
想請外國人負責工地作業的建設企業,多半以特定技能1號接收為主。建設領域的特定技能,除了所有領域共通的基準之外,還有以下附加基準。
- 已取得建設業許可
- 企業與外國人雙方都在建設職業發展系統(CCUS。登錄技能人員資格與就業經歷的系統)註冊
- 加入建設技能人才機構(JAC),或加入身為JAC正式會員的建設業者團體
- 以月薪制穩定支付與具同等技能之日本人同等以上的薪資,並依技能熟練程度調薪
- 在簽訂僱用契約之前,以本人能充分理解的語言說明僱用契約的重要事項
- 1號特定技能外國人的人數不超過全職職員的人數
- 取得國土交通大臣對建設特定技能接收計畫的認定
尚未取得建設業許可的,須先取得許可(建築業許可取得步驟)。附加基準的詳情請參閱建設領域的特定技能|CCUS註冊與JAC加入的特有要件,在留資格的選擇方式請參閱特定技能與技人國的區別。
尋找人才的方式大致有4種
以特定技能1號錄用工地作業人員時,尋找人才的方式大致分為4種。所需的考試、入管手續及所需時間各不相同。
| 找人方式 | 考試 | 入管手續 | 時間與特點 |
|---|---|---|---|
| ① 從海外招募 | 技能與日語皆須合格 |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核發申請 → 簽證 → 入境 | 除了接收計畫的認定與入管審查之外,還需要辦簽證與赴日的時間。部分國家另須辦理該國的手續 |
| ② 國內的技能實習修了者 | 良好修了技能實習2號可免除(相關職種) |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 | 可從修了日期的6個月前開始申請接收計畫的認定,容易規劃 |
| ③ 國內特定技能1號的轉職者 | 同一業務區分的工作則不需要 |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 | 許可核准之前不能在新公司工作 |
| ④ 留學生等其他在留資格的人 | 技能與日語皆須合格 |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 | 以考試合格為前提。若是技術類工作,技人國也是選項之一 |
① 從海外招募
本人須同時通過建設領域的技能考試(建設領域特定技能1號評價考試或技能檢定3級)與日語考試(國際交流基金日語基礎測試或日語能力測驗N4以上等)。考試在海外與日本國內都有舉辦。
手續流程是:取得國土交通省接收計畫的認定及入管核發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後,由本人在當地的日本大使館・總領事館辦理簽證後入境。因為有入境手續,所需時間比在國內錄用更長。
依國籍不同,有時也須辦理該國的手續。例如越南籍人士,須提出經越南政府核准的推薦者表。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特定技能各國別資訊」中公布各國的手續。從海外招募的一般流程,也可參考從海外招聘外國人才的方法。
② 錄用在國內的技能實習修了者
良好修了技能實習2號的人,若屬於建設相關25個職種中的相關職種,可免除技能與日語考試。因為人在日本,手續為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國土交通省表示,從技能實習直接銜接時,可從技能實習計畫修了日期的6個月前開始申請接收計畫的認定。能依修了時間倒推準備,是這條路線的優點。詳情請參閱從技能實習轉換為特定技能的手續。
另外,技能實習制度預定自令和9年(2027年)4月1日起轉為育成就勞制度。建設領域的分領域運用方針規定,育成就勞中限制本人意願轉籍的期間為2年。制度的全貌請參閱什麼是育成就勞制度。
③ 錄用在國內以特定技能1號工作的人
已經以建設領域特定技能1號工作的人,只要在同一領域內就可以轉職。但須取得在留資格變更許可,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運用要領規定「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期間,不得在預定變更後的就職單位從事就勞活動」。此外,國土交通省的運用要領規定,僱用轉職者時,既然要重新簽訂僱用契約,就一定要取得接收計畫的認定。
④ 錄用留學生等其他在留資格的人
將留學生等錄用為工地作業人員時,須先通過技能與日語考試,再申請變更為特定技能1號的在留資格變更許可。若是錄用在大學等學習土木或建築的人從事施工管理或設計工作,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是選項之一(僱用技人國人才的企業方要件與注意事項)。
尋找人才的管道
- Hello Work:人在日本且持有可工作在留資格的人,也可以應徵Hello Work的職缺。另外,國土交通省的申請指南將以與特定技能外國人相同的職種招募正職員工(在Hello Work招募)列為接收計畫認定的條件之一。
- 建設技能人才機構(JAC):國土交通省的資料將免費職業介紹事業列為JAC的主要事業之一。
- 育成就勞(目前為技能實習):以在日本培育為前提進行接收的方式。技能實習(團體監理型)透過監理團體接收,令和9年(2027年)4月起的育成就勞則透過監理支援機構接收。
- 施工管理・設計等技術人員:也可以接受職業介紹事業者等的介紹。
對於從事工地作業的人,職業介紹的方式在法律上有限制。收費職業介紹事業者不得介紹從事建設業務(土木・建築等作業及其準備作業)的職業(職業安定法第32條之11第1項)。工地作業人員,基本上要透過Hello Work或JAC的職缺、育成就勞(目前為技能實習)的接收等方式尋找。
從錄用到開始工作的流程
以從海外以特定技能1號招募為例,整理流程如下。在國內錄用時,沒有第7步的簽證・入境,而是改為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
- 決定錄用方針 決定請對方負責的工作(業務區分為土木、建築、基礎設施・設備3種)、人數(不超過全職職員的人數)與時程。
- 刊登職缺 透過Hello Work或JAC的職缺等尋找人才。同時也在Hello Work刊登以日本人為對象的正職員工招募。
- 面試・錄取 並未禁止在考試合格前就發出錄取通知。但若沒有通過必要的考試,就不能接收。
- 建設領域的準備 完成加入JAC(會員證核發後才能申請接收計畫)與CCUS事業者註冊(註冊申請中無法申請接收計畫)。兩者都需要一定的時間。
- 僱用契約與事前說明 在簽訂僱用契約之前,以重要事項事前說明書用本人能理解的語言說明薪資等事項。同時制定1號特定技能外國人支援計畫(生活方面的支援計畫);首次接收特定技能外國人時,須在申請在留資格之前,向營業所與住所所在的市區町村提出「協力確認書」。
- 接收計畫的認定申請與在留資格申請 向國土交通省申請接收計畫的認定,大約可從僱用開始日的6個月前提出,到認定為止的參考時間為1個半月至2個月左右(不含補正期間)。向入管申請的參考時間為希望開始工作日期的2〜3個月前,也可以與接收計畫同時提出。但在接收計畫取得認定之前,入管不會核發許可。
- 簽證・入境 將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寄給本人,由本人在當地辦理簽證後入境。
- 到職後的申報 向Hello Work提出外國人僱用狀況申報、加入社會保險、向國土交通省提出接收報告(原則上為接收後1個月內)。從海外來的人,入境後應儘快完成CCUS技能人員註冊。
- 支援與講習 依支援計畫提供生活方面的支援,並在接收後大約3〜6個月內,讓對方參加國土交通大臣指定的接收後講習。講習須當作出勤日處理。
僱用後持續需要辦理的申報以及社會保險・稅務手續,整理在僱用外國人之後的手續一覽中。
由誰負責什麼
外國人的僱用涉及許多單位。委託本事務所時的分工如下。
| 負責者 | 主要職責 |
|---|---|
| 企業(接收企業) | 錄用判斷、面試、僱用契約、支付薪資、工地指導與安全衛生教育;建設業許可・JAC加入・CCUS註冊的名義人 |
| 協同組合(本事務所代表擔任顧問的監理團體) | 以育成就勞(目前為技能實習)方式接收(與本事務所合作)。介紹施工管理・設計等技術人員 |
| 本事務所(行政書士・登錄支援機關) | 整理在留資格的選擇、與企業一起推動特定技能的徵才(Hello Work・JAC)、製作在留資格申請文件並辦理申請取次、代理國土交通省接收計畫的認定申請與接收報告、代辦CCUS註冊、協助加入JAC、制定支援計畫並執行支援、製作接收後的申報文件、建設業許可、代客記帳、諮詢窗口 |
| 合作的專家 | 勞務・社會保險由社會保險勞務士、決算・申報由稅理士、法律問題由律師負責 |
此外,JAC是建設業界的團體,也是接收企業的加入對象;國際建設技能振興機構(FITS)則負責接收後講習與巡迴訪視。即使是企業必須直接往來的單位,只要清楚會依什麼順序被要求什麼,就能從容推進。
需要留意的事項
不得向本人收取保證金・違約金。在特定技能中,本人及其家屬未被收取保證金、財產未被管理、未被迫簽訂約定違約金的契約,是基準之一。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運用要領說明,這項規定不只針對接收企業與介紹業者,也廣泛涵蓋母國與日本之間的仲介業者(掮客)等;接收企業在知情的情況下僱用的,屬於失格事由,5年內不得接收。技能實習中,未收取保證金、未約定違約金同樣是計畫的基準之一。
接受介紹時,請確認介紹來源。運用要領要求,若有人居間促成僱用契約,必須是從已取得職業安定法規定之許可或已提出申報的人那裡接受居間。可以在厚生勞動省的「人才服務綜合網站」上確認。此外,如前所述,收費職業介紹事業者不能介紹從事工地作業的職業。若有人以收費方式向您推薦工地作業人員,請特別留意。
本人在海外支付的費用也需要確認。本人若曾向國外機構支付費用,必須是本人充分理解並同意其金額與明細。在錄用面試時,先問清楚本人負擔了多少費用,會比較安心。
僱用前請確認在留卡。若未確認在留資格・在留期間・可否就勞就僱用,可能會衍生非法就勞的問題。確認方式請參閱用在留卡讀取應用程式確認IC晶片與什麼是「非法滯留者歸零計畫」。
委託本事務所時
建設企業在外國人僱用方面的煩惱,全部由本事務所一站式受理。不限於行政書士的手續,勞務・社會保險與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決算・申報與合作的稅理士、法律問題與合作的律師攜手處理。
尋找人才,依工作種類分別進行
- 在工地工作的人:以育成就勞(目前為技能實習)方式接收時,與本事務所代表擔任顧問的協同組合(監理團體)合作。特定技能人才,則與企業一起推動在Hello Work刊登職缺、透過JAC徵才等工作。
- 施工管理・設計等技術人員:可透過本事務所代表擔任顧問的協同組合,在與本事務所合作下為您介紹。
正因為是行政書士才能做到的事
本事務所是登錄支援機關,同時也是行政書士事務所。能夠收取報酬製作向官公署提出之文件的,僅限於行政書士與律師(行政書士法第1條之3・第19條第1項)。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也提醒:取次是指提出申請書等的事實行為,律師・行政書士以外的人收取報酬、以製作申請書等為業,可能違反行政書士法。
| 協助內容 | 本事務所(行政書士・登錄支援機關) | 非行政書士的一般登錄支援機關 |
|---|---|---|
| 製作在留資格申請文件(包括特定技能) | 可以 | 不能代為製作 |
| 製作接收企業提出的定期申報・隨時申報文件 | 可以代為製作 | 不能代為製作(僅限自身的申報) |
| 國土交通省接收計畫的認定申請・接收報告 | 可以代理申請 | 不能代理申請 |
| 依支援計畫提供生活方面的支援 | 可以 | 可以 |
國土交通省的申請指南也明確記載:代理申請接收計畫須附上行政書士證票或律師證票,並禁止非行政書士或律師的人收取報酬製作特定技能的申請書等。本事務所實際代理申請過許多這類接收計畫的認定申請。此外,本事務所也代辦CCUS註冊,並可協助加入JAC。建設業許可的取得與公司設立,本事務所也能辦理。
由熟悉工地的代表親自負責
- 本事務所代表過去曾擔任協同組合(監理團體・登錄支援機關)的理事長,站在技能實習生・特定技能外國人的接收及手續・支援的第一線。目前擔任該協同組合的顧問。
- 曾在千葉公共職業安定所(Hello Work千葉)擔任外國人僱用諮詢員,多次處理首次僱用外國人之企業的諮詢。
- 許可率98%的實績
- 在留資格的申請,由已提出申請取次申報的行政書士——本事務所代表,代替企業與本人向入管遞交。
- 代客記帳也由本事務所辦理。無論由哪一位專家參與,窗口都統一在本事務所。
首次諮詢60分鐘免費。也可以線上諮詢,或親臨JR千葉站南口步行4分鐘的本事務所。可使用日語・中文諮詢。
總結
- 外國人的僱用,從決定請對方負責的工作與在留資格開始。若是工地作業,以特定技能1號為主。
- 建設領域的特定技能有建設業許可・JAC加入・CCUS註冊・月薪制・接收計畫認定等附加基準。JAC加入與CCUS註冊必須在申請接收計畫之前完成。
- 尋找人才的方式有從海外招募、國內的技能實習修了者、國內特定技能1號的轉職者、留學生等4種,考試・手續・時間各不相同。
- 接收計畫認定的參考時間為1個半月至2個月左右,在取得認定之前入管不會核發許可。
- 不得向本人收取保證金・違約金。接受介紹時,要確認介紹來源是否已取得許可或已提出申報。
- 收費職業介紹事業者不能介紹從事工地作業的職業。工地作業人員,要透過Hello Work或JAC的職缺、育成就勞(目前為技能實習)的接收等方式尋找。
- 本事務所以行政書士的身分,從在留資格申請文件、接收企業的申報文件,到國土交通省接收計畫的代理申請,都能製作並提出。從尋找人才(育成就勞・技能實習以及技術人員的介紹,皆與協同組合合作)到勞務・稅務・法律的諮詢,都能一站式受理。
本文依據2026年10月當時的公開資訊撰寫。制度、格式與審查的參考時間可能會變動,最新資訊請至國土交通省・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網站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