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英隆行政書士事務所
建築業 金子英隆

僱用外國人之後的手續一覽|入管・社會保險・稅務・記帳,一站式受理

僱用外國人之後,手續仍會持續發生。入管、國土交通省、公共職業安定所(Hello Work)、年金事務所、勞動基準監督署、稅務署、市區町村,申報窗口各不相同,期限也各有差異。「已經搞不清楚向哪裡提出過什麼」「承辦人離職,沒能交接」這類諮詢也不少。本文針對僱用外國人的建設公司,以「何時・向何處・提出什麼」整理應掌握的手續,並說明由誰負責才能避免遺漏。

參考來源: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關於令和7年4月1日施行之省令修正」/同「特定技能外國人接收相關運用要領」(令和8年8月)/同「特定技能外國人之接收・活動・支援實施狀況相關申報(定期申報)製作要領」/法務省・國土交通省「特定領域特定技能外國人接收相關運用要領-關於建設領域之標準-」/國土交通省「申請手冊、格式、系統操作方法【特定技能制度(建設領域)】」/同「許可要件」/同「關於社會保險加入之下包指導指引」/日本年金機構「僱用員工時」「僱用外國籍員工時的手續」「厚生年金保險費等之繳納」「定時決定(算定基礎申報)」/厚生勞動省「何謂勞動保險之年度更新」「關於外國人僱用狀況之申報」/國稅廳「No.2505 源泉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之繳納期限與納期特例」「國外居住親屬相關扶養扣除等Q&A」「法定調書之提出期限」/千葉市「關於特別徵收之手續」/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關於特定技能所屬機關隨時申報中常見詢問事項(Q&A)」(令和7年6月)/e-Gov法令檢索「行政書士法」第1條之3・第19條、「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19條之18・第71條之4・第77條之2

建設公司的煩惱,一站式受理。 僱用外國人之後的申報,分散在入管・國土交通省・公共職業安定所・年金事務所・稅務署・市區町村。接收企業應提出的特定技能申報文件,可由身為行政書士的本事務所代為製作。勞務・社會保險・稅務・法律方面的煩惱,本事務所也會與合作的專業人士攜手,在本事務所的窗口統一受理。

僱用後的手續,申報窗口分為7處

首先說明全貌。僱用外國人之後的手續,大致分為以下7個申報窗口。最右欄是委託本事務所時的負責方。

申報窗口主要手續負責方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入管)特定技能的隨時申報・定期申報、在留期間更新本事務所
國土交通省建設特定技能接收計畫(建設特定技能受入計画)的變更、接收報告・離職報告本事務所
公共職業安定所(Hello Work)僱用保險的加保・退保(兼作外國人僱用狀況申報)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
年金事務所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的加保・退保、算定基礎申報(算定基礎届)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
勞動局・勞動基準監督署勞動保險的年度更新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
稅務署源泉所得稅(扣繳所得稅)的繳納、年末調整、法定調書、決算・申報公司(繳納)・合作的稅理士
市區町村住民稅的特別徵收、薪資支付報告書(給与支払報告書)、協助確認書(協力確認書)公司・合作的稅理士・本事務所

這些手續中出現的數字,全都來自每月的薪資與帳簿。負責記帳的代理記帳,由本事務所承辦。

另外,以特定技能以外的在留資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僱用時,只要已向公共職業安定所提出外國人僱用狀況申報,公司向入管的申報原則上並不需要。另一方面,本人負有於14日以內向入管申報的義務。這套機制已在僱用外國人企業的申報義務行事曆中搭配條文說明。

僱用時的手續

以特定技能1號僱用建設技能人員時的主要手續如下。

何時向何處提出什麼負責方
申請在留資格之前(首次接收特定技能外國人時)事業所及住所所在地的市區町村協助確認書本事務所
到職起5日以內年金事務所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資格取得申報。個人編號(My Number)與基礎年金號碼尚未連結者等,須一併提出羅馬拼音姓名申報(ローマ字氏名届)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
到職次月10日之前公共職業安定所僱用保險的被保險人資格取得申報(兼作外國人僱用狀況申報)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
住所確定後14日以內市區町村本人辦理居住地申報本人(必要時由本事務所以登錄支援機關身分陪同)
接收後原則上1個月以內國土交通省1號特定技能外國人的接收報告。從海外來日者,另需可確認CCUS技能者ID的文件本事務所(也代辦CCUS的技能者登錄)
第一次發薪之前公司內部收取扶養控除等申告書,做好源泉徵收(扣繳)的準備公司・合作的稅理士
接收後約3〜6個月國際建設技能振興機構(FITS)安排參加接收後講習(受入れ後講習)(視為出勤日)公司

僱用保險取得申報的期限,以及不成為被保險人者的申報方式,請參閱僱用外國人企業的申報義務行事曆。僱用前的流程,整理於建設業的外國人招募|從尋找人才到在留手續,一站式進行的流程。

每月・每年的手續

何時向何處提出什麼負責方
每月(支付薪資月份的次月10日之前)稅務署繳納源泉所得稅。支薪人數經常未滿10人者,有將半年份合併於7月10日與翌年1月20日繳納的特例公司(合作的稅理士提供協助)
每月(扣繳月份的次月10日之前)市區町村繳納住民稅的特別徵收部分公司
每月(次月最後一天之前)日本年金機構(帳戶轉帳或繳款通知書)繳納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的保險費公司
每月―將薪資・保險費・稅金的支付記入帳簿本事務所(代理記帳)
4月1日〜5月31日入管特定技能的定期申報(上一年度部分)本事務所
5月底左右由市區町村寄送住民稅特別徵收稅額通知。自6月薪資起以新金額扣繳公司
6月1日〜7月10日勞動局・勞動基準監督署等勞動保險的年度更新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
7月1日〜7月10日年金事務所算定基礎申報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
12月〜1月公司內部年末調整公司(合作的稅理士提供協助)
1月31日之前市區町村・稅務署薪資支付報告書、源泉徵收票等法定調書合作的稅理士
決算期稅務署等決算・申報合作的稅理士

期限當天如逢週六、週日或國定假日,有時會順延至次日以後。請以各機關的說明為準確認。

發生變更・離職時的手續

情形向何處・提出什麼・期限負責方
在留期間即將屆滿向入管提出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屆滿前約3個月起)本事務所
變更僱用合約(調降基本薪資、變更工作地點或業務區分、所定勞動時間等)向入管提出僱用合約變更申報(14日以內)。有時也須向國土交通省提出接收計畫的變更申請或變更申報本事務所
變更支援計畫或與登錄支援機關的合約向入管申報(14日以內)本事務所
因疾病・受傷・育兒休業等1個月以上無法工作、下落不明向入管提出接收困難申報(14日以內)本事務所
離職向入管提出僱用合約終止申報(14日以內)、向國土交通省提出離職報告(盡速)、向公共職業安定所提出僱用保險資格喪失申報(離職翌日起10日以內)、向年金事務所提出資格喪失申報(5日以內)、向市區町村提出薪資所得者異動申報書(給与所得者異動届出書)(次月10日之前)本事務所・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公司

離職時,申報窗口一次多達5處。向入管的申報,即使在本人離職後或回國後,只要是以特定技能在留期間發生的事由,仍須提出。也請告知本人:本人負有於14日以內向入管申報僱用合約終止的義務。

未提出或虛偽提出特定技能申報時的罰則,也請事先確認。僱用合約的變更・終止・新締結申報,以及定期申報中有關所接收特定技能外國人姓名・活動內容等的申報,屬於30萬日圓以下罰金的對象(入管法第71條之4第1號)。特定技能所屬機關的其他申報,屬於10萬日圓以下過料(行政罰鍰)的對象(同法第77條之2第1號)。

建設領域的報酬規定為「月薪制」

建設領域的特定技能,對薪資的支付方式也有規定。以下摘錄法務省・國土交通省運用要領(建設領域)的重點。

  • 同等以上:以與具同等技能的日本人技能人員同等以上的報酬穩定支付,並隨技能熟練程度調薪。
  • 月薪制:以「按1個月為單位計算的金額」(基本薪資、每月固定支付的津貼、加班費的合計)支付。即使公司內其他員工並非月薪制,對特定技能外國人仍要求月薪制。
  • 因天候停工:因本人因素缺勤(年次有薪休假除外)的部分,從基本薪資中扣除並無不可。但不得將因公司因素或天候因素中止現場作業視為缺勤。屬於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而停工者,須依勞動基準法支付平均工資60%以上。
  • 支付方式:以匯入存款帳戶(或匯入經厚生勞動大臣指定之資金移動業者的帳戶)方式支付,並於重要事項事前說明階段取得本人同意。

變更接收計畫中記載的報酬等事項時,須向國土交通省提出變更申請或變更申報。如調降基本薪資等變更僱用合約,也須向入管申報。月薪的計算與出勤管理,屬於社會保險勞務士的專業領域。附加標準的全貌,請參閱建設領域的特定技能|CCUS登錄與JAC加入的特有要件。

特定技能的定期申報改為每年1次

特定技能所屬機關(僱用特定技能外國人的公司)的定期申報,依據令和7年(2025年)4月1日施行的省令修正,由每季一次改為每年1次。目前申報的名稱為「接收・活動・支援實施狀況相關申報」。

項目內容
對象期間4月1日〜翌年3月31日(即使只接收1天的年度也包含在內)
提出期間下一年度的4月1日〜5月31日
範例2025年4月〜2026年3月的部分,於2026年4月1日〜5月31日提出
提出窗口電子申報系統,或管轄總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
主要內容接收狀況、報酬支付狀況(每月固定支付的薪資、獎金、扣除額,連續僱用2年以上者另含調薪率)、支援實施狀況
主要附件勞動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繳納相關資料、國稅納稅證明書、住民稅繳納相關資料等(符合一定標準的機關可省略)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製作要領提醒:未提出定期申報,或從申報文件中查明未符合標準且未改善者,原則上將不再允許接收。

這裡希望各位留意的,是申報所需資料的來源。報酬數字來自薪資台帳與帳簿,保險費繳納資料來自社會保險手續,納稅資料來自稅務手續,支援實施狀況來自支援紀錄。如果各項分別由不同的人負責,往往會在5月手忙腳亂地蒐集文件。改為每年1次之後,也更容易發生沒有人記得上次做法的問題。接收企業義務的全貌,請參閱特定技能接收企業的義務。

可受託製作申報書的僅限行政書士・律師

有些企業認為「把申報也一併交給受託提供支援的登錄支援機關就好」。然而,接收企業提出的定期申報・隨時申報文件,可受託製作的僅限於行政書士與律師。這是因為收取報酬製作向官公署提出的文件屬於行政書士的業務,非行政書士者不得收取報酬以此為業(行政書士法第1條之3・第19條第1項)。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Q&A也提醒,可受託製作申報書的是「具有行政書士或律師身分者」,委託其他人員不僅可能牴觸行政書士法等,也會被視為未履行適當的申報。非行政書士的一般登錄支援機關能製作的,是支援實施狀況等與其自身相關的部分。接收企業的申報書本身,須由公司的董事・員工製作,或委託行政書士・律師。本事務所既是登錄支援機關,同時也是行政書士事務所,因此從支援紀錄到申報書的製作,都能一併承接。

常見的疏失

1. 社會保險加保手續延遲

日本年金機構說明,若事後發現資格取得申報延遲提出,須追溯至事實發生時繳納保險費。在建設業,加入適當的社會保險已是建築業許可的要件(自令和2年(2020年)10月起),國土交通省的下包指導指引要求總承包業者:無法確認已加入適當保險的作業人員,除非有特別理由,不得讓其進入工地。在接收計畫的申請中,專職員工人數也是以社會保險的加保狀況來確認。

2. 扣繳的住民稅延遲繳納

在特定技能中,遵守勞動・社會保險・稅務相關法令是接收標準。運用要領規定,若因公司未繳納向特定技能外國人特別徵收的住民稅而有欠繳,即不評價為已遵守稅務相關法令。特別徵收的住民稅,是從本人薪資中代為保管的款項。建立能遵守每月繳納期限(次月10日)的機制非常重要。

3. 搞錯家屬扶養的處理

健康保險的被扶養者,原則上須在日本國內有住所(日本年金機構)。所得稅的扶養扣除若要將住在國外的家屬列入對象,須備妥親屬關係文件與匯款相關文件。此外,30歲以上未滿70歲的國外家屬,僅限於留學中、身心障礙者、或當年度接受38萬日圓以上生活費等匯款,三者之一(國稅廳)。在年末調整之前,先提醒本人準備文件會比較安心。

4. 離職時漏報

即使僱用時的手續已納入公司內部流程,離職時因申報窗口一下子增加,也容易遺漏。建議在接獲離職通知的當天,以清單逐一確認入管・國土交通省・公共職業安定所・年金事務所・市區町村這5處。

5. 搞錯定期申報的時間

有些企業仍記著過去每季申報的做法,也有企業因改為每年1次而忘了它的存在。請在公司內部的行事曆中寫入「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委託本事務所的情形

僱用外國人之後的手續,申報窗口與負責的專業人士都各不相同。即便如此,建設公司的煩惱,都可由本事務所一站式受理。不限於行政書士的手續,勞務・社會保險與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決算・申報與合作的稅理士、法律問題與合作的律師攜手處理。

正因為是行政書士才做得到的事

協助內容本事務所(行政書士・登錄支援機關)非行政書士的一般登錄支援機關
製作接收企業提出的定期申報・隨時申報文件可代為製作不能代為製作(僅限與自身相關的部分)
製作在留期間更新等在留資格申請文件可以不能代為製作
向國土交通省提出接收報告・離職報告、變更接收計畫可以代理不能代理
依支援計畫提供生活方面的支援可以可以
  • 代為製作申報文件:每年1次的定期申報,以及僱用合約變更・終止等隨時申報,由本事務所代接收企業製作。支援紀錄也在本事務所,從蒐集資料到提出一次完成。
  • 國土交通省的手續:接收計畫的認定申請與接收報告,本事務所實際已代理申請許多件。也代辦從海外來日人員的CCUS技能者登錄。
  • 代理記帳:將薪資・保險費・稅金的支付記入帳簿,備齊申報與報稅所需的數字。
  • 建築業許可的更新與變更,本事務所也承辦。
  • 許可率98%的實績

代表過去曾擔任協同組合(監理團體・登錄支援機關)的理事長,站在技能實習生・特定技能外國人的接收及手續・支援的第一線。現任該協同組合的顧問。此外,也曾在千葉公共職業安定所(Hello Work千葉)擔任外國人僱用諮詢員,多次為首次僱用外國人的公司提供諮詢。在留資格的申請,由已辦理申請取次申報的行政書士,也就是本事務所代表,代公司或外國人本人向入管遞件。

首次諮詢60分鐘免費。也可線上諮詢,亦歡迎前來距JR千葉站南口步行4分鐘的本事務所。可使用日語・中文諮詢。

總結

  • 僱用外國人之後的手續,分為入管・國土交通省・公共職業安定所・年金事務所・勞動局・稅務署・市區町村這7個申報窗口。
  • 特定技能的定期申報,自令和7年(2025年)4月1日起改為每年1次。每年4月1日〜5月31日提出上一年度的部分。
  • 定期申報需要報酬支付狀況,以及社會保險費・勞動保險費・稅金繳納狀況的資料。薪資・社會保險・稅務若由不同的人各自負責,蒐集資料就會很費工。
  • 建設領域的特定技能為月薪制。不得將因天候或公司因素的停工視為缺勤。
  • 社會保險加保延遲、住民稅繳納延遲、搞錯家屬扶養、離職時漏報,是常見的疏失。
  • 可受託製作接收企業申報書的僅限行政書士・律師,不能委託非行政書士的一般登錄支援機關。
  • 本事務所以行政書士身分,負責製作申報文件與代理國土交通省的手續,也承辦代理記帳。勞務・社會保險・稅務・法律方面的煩惱,本事務所也會與合作的專業人士攜手,在本事務所的窗口統一受理。

本文依據2026年10月時點的公開資訊撰寫。期限與格式可能變更,最新資訊請至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國土交通省・日本年金機構・厚生勞動省・國稅廳・所在市區町村的網站確認。

常見問題

特定技能的定期申報要在什麼時候提出?

依據令和7年(2025年)4月1日施行的省令修正,已由每季一次改為每年1次。以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的1年為對象期間,於下一年度的4月1日至5月31日之間提出。例如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的部分,於2026年4月1日至5月31日之間提出。只要該年度曾接收特定技能外國人,即使只有1天,也屬於對象。

外國籍員工也必須加入社會保險嗎?

是的。日本年金機構說明,在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的適用事業所中經常受僱的人員,不論國籍或薪資金額等,均成為被保險人。僱用時,由雇主於5日以內提出被保險人資格取得申報。在特定技能中,遵守社會保險相關法令是接收標準之一。

建設領域的特定技能,因下雨工地停工的日子可以扣減薪資嗎?

國土交通省與法務省的運用要領規定,不得將因公司因素或天候因素中止現場作業所造成的停工視為缺勤。包含因天候所致的停工在內,屬於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而停工者,須依勞動基準法支付平均工資60%以上。因本人因素缺勤(年次有薪休假除外)的部分,從基本薪資中扣除則無妨。

住民稅特別徵收的繳納延遲,會影響在留手續嗎?

有可能造成影響。在特定技能中,遵守稅務相關法令是接收標準之一。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運用要領規定,若查明因公司未繳納向特定技能外國人特別徵收的住民稅而有欠繳情形,即不評價為已遵守稅務相關法令。

可以請受託的登錄支援機關代為製作定期申報與隨時申報的文件嗎?

接收企業的申報書,不能委託非行政書士或律師的登錄支援機關製作。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Q&A指出,可受託製作申報書的是具有行政書士或律師身分者,委託其他人員不僅可能牴觸行政書士法等,也會被視為未履行適當的申報。本事務所以行政書士身分,可代為製作接收企業的申報書。

社會保險手續與稅務申報,也可以向金子英隆行政書士事務所諮詢嗎?

可以,本事務所一站式受理。社會保險・勞務由合作的社會保險勞務士負責,決算・申報由合作的稅理士負責,法律問題則與合作的律師攜手處理。本事務所負責入管申報文件的製作與在留手續、向國土交通省報告的代理、以登錄支援機關身分提供的支援,以及代理記帳。

#外國人僱用 #社會保險 #特定技能 #定期申報 #代理記帳

相關文章

建築業

營造公司第一次僱用外國人時|特定技能、育成就勞、技人國該選哪一個

針對第一次僱用外國人的營造公司,由曾任公共職業安定所(Hello Work)外國人僱用諮詢員的行政書士,整理現場作業選特定技能・育成就勞、施工管理或設計選技人國的選擇方式,建設業許可・CCUS・JAC等附加要件,僱入時的申報,以及準備期間的大致標準。

建築業

建設業的外國人僱用|從尋找人才到在留手續的一站式流程

寫給想僱用外國人、卻不知道該去哪裡找人的建設企業。依從海外招募、在日本國內錄用等不同的找人方式,整理手續與所需時間的差異、從錄用到開始工作的流程、企業・協同組合・行政書士・合作專家的分工,以及正因為是行政書士才能做到的事。

建築業

接收特定技能外國人須取得建設業許可|從申請許可到接收計畫認定・在留申請

在建設領域接收特定技能外國人,以取得建設業許可為前提。本文依據官方公開資料,為過去只承攬未滿500萬日圓工程的公司,整理從取得許可、CCUS註冊與加入JAC、國土交通省接收計畫的認定,到向入管提出在留申請的順序與所需期間的大致標準。

建築業

致接收技能實習生的建設業公司|轉換為育成就勞・特定技能,現在應該做的事

育成就勞制度將於令和9年4月1日上路。行政書士針對接收技能實習生的建設業公司,整理過渡措施、技能實習2號修了者轉換為特定技能1號的方式、加入JAC與接收計畫認定等準備,以及如何安排才不會讓在留期間出現空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