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9年(2027年)4月1日,取代技能实习制度的育成就劳制度(育成就労)将正式启动。对于接收技能实习生的建设企业来说,最关心的大概是以下三点:「现在的实习生会怎样」「要让修了的人留下来需要什么」「今后的接收该怎么办」。本文依据公开资料,依次梳理经过措施的内容、为过渡到特定技能1号所做的准备,以及在育成就劳下接收的准备。
本事务所的代表,曾作为协同组合(监理团体・登录支援机关)的理事长,站在技能实习生和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接收及其手续・支援的第一线(现为该组合的顾问)。代表还曾在千叶职业介绍所(Hello Work千叶)担任外国人雇用咨询员。本文从在现场亲历技能实习的监理与特定技能的支援两方面的立场出发,整理切换的安排。
参考来源: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育成就劳制度Q&A」「希望过渡到『特定技能1号』的情形(『特定活动』(特定技能1号准备))」/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育成就劳计划认定施行日前申请」、同机构宣传册「关于技能实习计划的说明」/「关于建设领域特定技能在留资格相关制度运用的方针及育成就劳相关制度运用的方针」(令和8年1月23日内阁会议决定)/令和8年国土交通省告示第784号/国土交通省「建设领域外国人技能者的接收」「申请指南、样式、系统操作方法」「关于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中薪酬额的认定(通知)」「建设领域技能实习制度的背景・概要」/一般社团法人建设技能人才机构「年会费与接收负担金」/e-Gov法令检索「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0条、「行政书士法」
建设企业的烦恼,一站式解决。 将技能实习生切换为特定技能时,向入管提交的申请资料、国土交通省的接收计划、过渡后的申报,资料的提交对象各不相同。本事务所作为行政书士事务所・登录支援机关(登録支援機関),可以将这些一并承接。劳务・税务・法律方面的烦恼也可交给本事务所,我们会与合作的专业人士联手应对。
首先要掌握的日期
| 日期 | 内容 |
|---|---|
| 令和8年(2026年)4月1日 | 要进入技能实习3号,最迟须在此日前已开始2号(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的说明) |
| 令和8年4月15日 | 开始受理监理支援机构许可的施行日前申请 |
| 令和8年9月1日 | 开始受理育成就劳计划认定的施行日前申请 |
| 令和9年(2027年)2月 | 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要求在本月之前提出1号技能实习计划的认定申请 |
| 令和9年3月31日 | 可以提出1号技能实习计划认定申请的最后一天 |
| 令和9年4月1日 | 育成就劳制度施行 |
| 令和9年6月30日 | 以技能实习1号入境的原则性期限。要进入2号,须在此日前已开始1号 |
现在的技能实习生会怎样
在令和9年4月1日时点已经来日的技能实习生,可以依据已认定的计划继续进行技能实习。并不会因为制度改变就必须立即让其回国。
能否进入下一阶段,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的说明如下。
- 进入2号:在令和9年6月30日前已开始1号技能实习的实习生
- 进入3号:在令和9年4月1日时点,已进行2号技能实习1年以上的实习生
该机构提醒,令和7年4月2日以后新入境的实习生,有可能无法过渡到3号。
另一方面,不能从技能实习转入育成就劳。施行后,也不能再以技能实习生身份重新入境。因此,如果希望修了的人继续工作,过渡到特定技能1号将成为主要途径。对于大学等毕业、从事施工管理等工作的人,也有从技能实习变更为技人国签证这一路径。经过措施的全貌请参阅【令和9年4月1日施行】什么是育成就劳制度。
修了者过渡到特定技能1号(免试的处理)
良好修了技能实习2号,且今后从事的工作与技能实习的职种・作业有关联性的,特定技能1号的技能考试和日语考试可以免除。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表示,育成就劳制度开始后,在一段时间内仍可进行这种过渡。
「良好修了」是指技能实习修了2年10个月以上,并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 已合格技能检定3级(或与之相当的技能实习评价考试)的实技考试
- 虽未合格实技考试,但通过实习单位制作的评价调书被认定为良好修了
根据国土交通省的资料,技能实习的过渡对象职种中,有25个职种属于建设领域特定技能1号的免试对象。各职种分别对应「土木」「建筑」「基础设施・设备」中的哪一个业务区分,均已确定。技能实习3号修了者,与良好修了2号者同等处理。手续流程与所需资料,请参阅从技能实习过渡到特定技能的手续|免试条件。
另外,育成就劳修了者过渡到特定技能1号时,须合格技能考试和日语考试。这与凭技能实习2号良好修了而免试的处理不同。
建设领域企业需要准备的事项
有些要件在技能实习中已经满足,但特定技能1号有新增的要求。
| 要件 | 技能实习 | 特定技能1号 |
|---|---|---|
| 建设业许可 | 需要 | 需要 |
| CCUS注册(企业与本人) | 需要 | 需要 |
| 加入JAC | 不要求 | 需要 |
| 在职业介绍所(Hello Work)招聘 | — | 在接收计划中附上最近1年内的招聘票 |
| 薪酬 | 稳定支付 | 以月薪制支付不低于具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的金额。随技能熟练程度加薪 |
| 可接收人数 | 不超过常勤职员人数(优良的情形有例外) | 不超过常勤职员(不含技能实习生・育成就劳外国人・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人数 |
| 国家的认定 | 技能实习计划(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 |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建設特定技能受入計画)(国土交通大臣) |
| 生活支援等 | 由监理团体监理 | 实施支援计划(可委托给登录支援机关) |
CCUS(建设职业发展系统)是登记技能者资格与就业履历的系统。在建设领域的技能实习中,自令和2年以后的计划起,逐步要求企业与实习生进行注册。过渡到特定技能1号时,申请时须提交可确认本人CCUS技能者ID的资料。
加入JAC,对于一直只接收技能实习生的企业来说,有时尚未办理。可以成为JAC(一般社团法人建设技能人才机构)的赞助会员,或成为JAC正会员即建设业者团体的会员。赞助会员的年会费为24万日元;正会员团体的会员无需向JAC缴纳年会费,而是缴纳所属团体的会费。无论哪种方式,每名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每月需缴纳12,500日元(每年15万日元)的接收负担金。处于加入申请中的阶段无法申请接收计划,据称视团体不同,到发放会员证有时需要数个月至半年。
薪酬设计也请尽早确认。根据国土交通省的通知,以下情形不予认定接收计划:与业务内容及经验年数最接近的日本技能者相比不当偏低;将所定内工资换算为每小时金额后低于地区最低工资的1.1倍等;没有定期加薪等,或每年的加薪额不足月额1,000日元。
人数上限也需要注意。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的人数不得超过常勤职员人数。这里的常勤职员不包括技能实习生和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例如常勤职员为5人的企业,即使有6名技能实习生,也不能将全部人员切换为特定技能1号。
过渡后,需要向国土交通省提交接收报告(接收开始后1个月以内),并让本人参加接收后讲习(接收后大约3个月至6个月之间)。建设领域要件的全貌,请参阅建设领域的特定技能|CCUS注册与JAC加入的特有要件。
不让在留期间出现空档的安排
只要在在留期间届满日之前申请在留资格变更,在作出处分之前,最长可在日本在留至届满日起经过2个月之日(入管法第20条第6项)。但在此期间,仍是原来的在留资格(技能实习)。技能实习的计划期间结束后、许可下来之前,不能以特定技能1号的身份工作,本人的收入和企业的人手都会中断。
为避免这种情况,要从修了日倒推着行动。一般从修了的半年前开始准备。
| 时期 | 要做的事 |
|---|---|
| 修了的半年前 | 开始准备。确认本人意向、确认技能检定3级实技考试是否合格、加入JAC、在职业介绍所招聘、设计雇用条件(月薪・加薪)、准备支援计划 |
| 修了期日的6个月前起 | 可以申请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认定(以已加入JAC等为前提) |
| 申请后1个半月〜2个月左右 | 接收计划获得认定(不含补正期间。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再多数个月) |
| 希望开始就业之日的2〜3个月前 | 向入管申请在留资格变更(可以与接收计划同时申请,但接收计划未获认定,入管不会给予许可) |
| 过渡后1个月以内 | 向国土交通省提交接收报告 |
即便如此,如有在在留期间届满日之前无法备齐资料的合理理由,还可以申请「特定活动(6个月・可就劳)」。这是可以在过渡目标企业从事与特定技能1号预定工作相同的工作、同时进行准备的在留资格。给予的期间为6个月,仅在有不得已情形时可更新1次。该期间计入特定技能1号的通算5年,原则上也不能变更接收单位。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表示,此类申请增多导致审查时间变长,要求尽可能直接申请特定技能1号。
今后的接收采用育成就劳
如果今后要新接收外国人,令和9年4月以后将以育成就劳为主。育成就劳是通过3年的就劳,将人才培养至特定技能1号水平的制度。建设领域规定如下。
- 限制本人意愿转籍(换工作)的期间为2年。设定超过1年限制期间的企业,从第1年到第2年,须按不低于国土交通省协议会每年规定的加薪率进行加薪
- 在开始就劳前,须合格相当于日语A1的考试,或接受相当的讲习。到修了时,须合格技能检定3级等及相当于日语A2.2的考试
- 企业须具备:建设业许可、5年以内未受到基于建设业法的监督处分、不低于日本人的薪酬、CCUS注册、加入协议会(隶属JAC的视为已加入)
- 可接收人数,根据常勤职员人数由告示规定上限
- 在入国后讲习中,须让其参加劳动安全卫生相关讲习
育成就劳计划的认定,作为施行日前申请,已于令和8年9月1日开始受理。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说明,请在预定开始育成就劳之日的7个月前至5个月前之间申请,审查结果将于令和9年4月1日以后陆续通知。日语讲习的处理,也可参考育成就劳的日语讲习。
监理支援机构的作用,以及应向现在的监理团体确认的事项
在通过监理支援机构(監理支援機関)进行的「监理型」育成就劳中,监理支援机构承担国际匹配、对接收企业的监理・指导、对育成就劳外国人的支援・保护。本人提出转籍申请时的联络协调也是其职责之一。
技能实习的监理团体,不能直接成为监理支援机构。需要新取得监理支援机构的许可,许可基准也比技能实习更为严格,例如须设置外部监查人、不得资不抵债等。许可的施行日前申请已于令和8年4月15日开始受理。
要在施行日前申请监理型的育成就劳计划,进行监理支援的法人须已取得监理团体的许可,并已完成监理支援机构许可的施行日前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其受理票的复印件,监理支援机构若未获许可,育成就劳计划也不会获得认定。请向现在的监理团体确认以下两点。
- 是否已申请监理支援机构的许可(有无受理票)
- 是否预定开展建设领域育成就劳的监理支援
委托本事务所办理的情形
从技能实习向特定技能・育成就劳切换时,手续的对象分为入管、国土交通省、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JAC、职业介绍所等多处。此外,建设企业还有许可更新、员工劳务、决算等各种烦恼。本事务所不限于外国人的手续,将建设企业的这些烦恼全部一站式承接。
正因为是行政书士,切换资料可以一并制作
承担特定技能支援的登录支援机关为数众多。但是,收取报酬制作向官公署提交的资料,依行政书士法仅限于行政书士等(行政书士法第1条之3第1项・第19条第1项)。以将技能实习生切换为特定技能1号时所需的手续进行比较,如下表所示。
| 切换所需的手续 | 一般的登录支援机关 | 本事务所 |
|---|---|---|
| 从技能实习变更为特定技能1号的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资料的制作 | 不能代为制作 | 可以 |
| 向入管申请的取次(代为递交) | 可以 | 可以(已提交申请取次申报的行政书士) |
|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认定申请及过渡后接收报告(在线)的代理 | 不可以 | 可以 |
| 过渡后企业提交的定期申报・随时申报资料的制作 | 仅限本机关自身提交的申报 | 可以代为制作 |
| 特定技能1号支援计划的实施 | 可以 | 可以 |
能够代理国土交通省接收计划在线申请的,仅限律师和行政书士。本事务所也承办了大量此类代理申请。此外,我们还承接技能实习生CCUS注册内容的确认与注册代办、协助加入JAC、建设业许可的更新等。
关于人才
- 育成就劳(现为技能实习)的接收,与代表担任顾问的协同组合(监理团体)合作进行。现在监理团体情况的确认、育成就劳计划的准备,也欢迎咨询。
- 特定技能人才方面,由我们与企业一起推进职业介绍所的招聘、JAC的招聘等。
- 施工管理・设计等技术人员(技人国)的介绍,可与代表担任顾问的协同组合合作进行。
外国人手续以外的烦恼,也可一站式解决
- 雇用保险・社会保险等劳务方面的烦恼,与合作的社会保险劳务士联手应对。
- 决算・申报与合作的税理士联手,法律问题与合作的律师联手应对。
- 记账代理由本事务所承接。
咨询窗口统一为本事务所。为免去您向各个专业人士重复同样说明的麻烦,由本事务所居中协调。
代表的经历与事务所介绍
- 曾作为协同组合(监理团体・登录支援机关)的理事长,站在技能实习生・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接收及手续・支援的第一线。现为该协同组合的顾问。
- 曾在千叶职业介绍所(Hello Work千叶)担任外国人雇用咨询员,多次应对首次雇用外国人的企业的咨询。
- 许可率98%的实绩
- 首次咨询60分钟免费。也可在线咨询。
- 事务所距JR千叶站南口步行4分钟。可使用日语・中文咨询。
总结
- 在令和9年4月1日时点已来日的技能实习生,可以继续技能实习。但不能从技能实习转入育成就劳。
- 良好修了技能实习2号、且职种有关联性的,可免试过渡到特定技能1号。施行后在一段时间内仍维持这一处理。
- 建设领域的特定技能1号,新增加入JAC、在职业介绍所招聘、月薪制与加薪、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认定等要求。人数以常勤职员人数为限。
- 接收计划可从修了期日的6个月前申请,认定需1个半月〜2个月左右。向入管的申请以开始就业的2〜3个月前为宜。
- 若在许可前技能实习的计划期间已结束,则在获得许可之前不能以特定技能1号身份工作。请从修了的半年前开始准备。
- 新的接收将以育成就劳为主。请确认现在的监理团体是否已申请监理支援机构的许可。
- 本事务所作为行政书士事务所・登录支援机关,从变更申请资料的制作、接收计划的代理申请,到过渡后申报资料的制作,均可承接。外国人手续以外的烦恼,也与合作的专业人士联手,一站式承接。
本文基于2026年10月时点的公开信息。制度及运用可能发生变化,最新信息请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国土交通省・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建设技能人才机构的网站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