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手不足持续的背景下,考虑录用外国人的建设公司日益增多。然而一开始调查,就会遇到特定技能、育成就劳、技能实习、技人国等多个名称相似的制度。使用哪一个,与其说取决于公司的希望,不如说首先取决于委托的工作内容和录用人员的经历。
本事务所的代表曾以协同组合(监理团体・登录支援机关)理事长的身份,站在接收技能实习生和特定技能外国人、以及相关手续・支援的第一线(现为该组合的顾问)。此外,代表曾在千叶公共职业安定所(Hello Work千叶)担任外国人雇用咨询员(负责在留资格等方面的咨询),多次接待首次录用外国人的公司的咨询。本文按照确认的顺序,梳理首次雇用外国人的建设公司容易拿不准的要点。
参考来源: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制度」「在留资格『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关于日语能力水平『B1相当以上』的确认开始时期」「育成就劳制度Q&A」/「建设领域特定技能在留资格相关制度运用方针及育成就劳相关制度运用方针」(令和8年1月23日内阁会议决定)/平成31年国土交通省告示第357号/国土交通省「关于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在线申请【新规】」「申请指南、样式、系统操作方法」「外国人建设技术人员录用与留任手册(第2版)」/一般社团法人建设技能人才机构「年会费与接收负担金」/厚生劳动省「关于外国人雇用状况的申报」/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育成就劳计划认定施行日前申请」/e-Gov法令检索「行政书士法」
建设公司的烦恼,一站式解决。 本事务所是行政书士事务所,同时也是登录支援机关。从在留资格申请材料的制作,到国土交通省接收计划的申请、建设业许可,均可一站式承接。劳务・税务・法律方面的烦恼也由本事务所受理,并与合作的专业人士联手应对。
首先要决定的是「委托的工作」
在留资格是规定在日本可以从事何种活动的资格。它按工作内容划分,因此建设公司首先要决定属于以下哪一种。
| 委托的工作 | 主要在留资格 |
|---|---|
| 现场作业(模板、钢筋、架子工、内装、配管、电气工程等) | 特定技能、育成就劳(令和9年4月起)、技能实习(新的接收正逐步走向结束) |
| 施工管理、设计、测量等技术人员的工作 |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以下简称「技人国」) |
技人国不能从事现场作业。国土交通省的手册也提醒,以技人国雇用的外国人建设技术人员,不能从事与技能者同样的作业。录用之前,请明确是「让其在现场动手作业」还是「让其管理现场」。
此外,持有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定住者等在留资格的人,工作内容不受限制。应聘者若持有这些在留资格,则无需像特定技能那样办理建设领域的附加手续(向职业介绍所〔Hello Work〕的申报仍是必要的)。在留卡的确认方法,已在什么是「非法滞留者归零计划」|雇用外国人的企业现在应做的实务应对中梳理。
各在留资格的区别(本人的要件)
| 在留资格 | 本人的主要要件 | 可在留的期间 | 家属随行 |
|---|---|---|---|
| 特定技能1号 | 合格建设领域特定技能1号评价考试或技能检定3级,以及日语考试(国际交流基金日语基础测试或日语能力考试N4以上)。在建设相关职种良好修完技能实习2号者免考 | 每次许可的期间为3年以内。累计原则上最长5年 | 不允许 |
| 特定技能2号 | 合格建设领域特定技能2号评价考试或技能检定1级等,并具有担任班长的实务经验 | 更新次数无上限 | 满足要件者可携配偶・子女 |
| 育成就劳(令和9年4月1日起) | 就劳开始前合格日语A1相当的考试,或接受相当的日语讲习 | 原则3年 | 原则上不允许 |
| 技能实习 | 依职种・作业的规定 | 1号至3号最长5年 | 不允许 |
| 技人国 | 在大学等专攻建筑学・土木工程等与工作相关的领域并毕业,或具有10年以上的实务经验 | 5年、3年、1年或3个月(可更新) | 可携配偶・子女 |
特定技能2号自令和9年4月1日以后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起,还将要求日语能力「B1相当以上」。关于在留资格变更・更新的处理,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表示正在研究中。
各在留资格的区别(公司的要件)
在建设领域,对接收外国人从事现场作业的公司,附加了其他行业没有的条件。
| 公司的要件 | 特定技能1号 | 育成就劳 | 技能实习 |
|---|---|---|---|
| 建设业许可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CCUS注册(公司与本人)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加入JAC | 需要 | 需要加入国土交通省的协议会(所属于JAC的,视为已加入) | 不要求 |
| 计划的认定 | 国土交通大臣对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建設特定技能受入計画)的认定 | 外国人育成就劳机构对育成就劳计划的认定 | 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对技能实习计划的认定 |
| 可接收的人数 | 不超过常勤职员(技能实习生・育成就劳外国人・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除外)的人数 | 依常勤职员人数设定的上限 | 不超过常勤职员的人数(优良者有例外) |
| 生活支援等 | 实施支援计划(可委托登录支援机关) | 监理型由监理支援机构(監理支援機関)进行监理・支援 | 团体监理型由监理团体进行监理 |
CCUS(建设职业发展系统/建設キャリアアップシステム)是登记技能者资格与就业履历的国家机制。JAC(一般社团法人建设技能人才机构/建設技能人材機構)是为接收建设领域特定技能外国人而接受国土交通大臣登记的团体。
技人国没有这种建设领域独有的附加要件。相应地,提交材料会因公司规模和决算状况而不同。详情请参阅雇用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人才的企业方要件与注意事项|类别1〜4。
选择特定技能1号时的准备
希望雇用即战力时,以特定技能1号为中心。建设领域要求的主要准备如下。
- 建设业许可 前提是已取得建设业法第3条第1项的许可。还要求在申请日前5年以内未受到基于建设业法的监督处分。取得许可的方法请参阅建设业许可的取得步骤。
- CCUS注册 公司的事业者注册未完成的,不能申请接收计划的认定(注册申请中亦不可)。外国人本人的技能者注册也是必需的,从海外来日者须在入境后尽快注册。
- 加入JAC 成为JAC的赞助会员,或成为JAC正式会员即建设业者团体的会员。同样,处于加入申请中的阶段不能申请接收计划。
- 在职业介绍所招聘 作为在国内确保人才的措施,接收计划须附上在职业介绍所招聘同一职种正式员工的招聘单(申请日起最近1年以内)。如果从未发布过招聘,则需要发布一次。招聘单上的月薪金额也是审查对象。
- 报酬与雇用合同 要求以月薪制稳定地支付不低于具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的报酬,并随技能的熟练程度加薪。雇用仅限直接雇用,不能派遣。
-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认定 记载预定报酬额以及安全・技能的修得计划,接受国土交通大臣(地方整备局等)的认定。
- 支援计划 对特定技能1号外国人,生活指导说明、定期面谈等10项支援是义务。可委托登录支援机关。内容请参阅特定技能1号的支援计划|10项义务性支援详解。
JAC的费用是公开的。直接加入JAC的赞助会员年会费为24万日元。所属于JAC正式会员团体的公司,无需向JAC缴纳年会费,而是缴纳所属团体的会费。无论哪种情况,接收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时,每人每月需缴纳12,500日元(每年15万日元)的接收负担金。
接收之后,仍需持续应对:向国土交通省提交接收报告(接收开始后1个月以内)、让其参加国土交通大臣指定的接收后讲习(接收后约3个月至6个月之间),以及配合适正就劳监理机关的巡回访问(原则上每年1次以上)。建设领域要件的全貌,已在建设领域的特定技能|CCUS注册与JAC加入的特殊要求中解说。
选择育成就劳・技能实习时
希望用3年时间培养无经验的人时,以育成就劳为中心。育成就劳于令和9年(2027年)4月1日开始,是通过3年的就劳将人才培养到特定技能1号水平的制度。
建设领域的育成就劳有以下规定。
- 本人意愿转籍(换工作)受到限制的期间为2年
- 设置超过1年转籍限制期间的公司,从第1年到第2年之间,须按国土交通省协议会每年规定的加薪率以上加薪
- 在入国后讲习中,须让其参加劳动安全卫生相关的讲习
- 需要建设业许可、CCUS注册与加入协议会
育成就劳计划的认定申请,作为施行日前的申请,已自令和8年(2026年)9月1日起受理。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建议在预定开始育成就劳之日的7个月前至5个月前之间提出申请(例:令和9年6月1日开始的,为令和8年11月1日至令和9年1月1日)。通过监理支援机构接收的,该机构已提出监理支援机构许可申请也是条件,若该机构未获许可,育成就劳计划也不会被认定。制度全貌请参阅【令和9年4月1日施行】什么是育成就劳制度|从技能实习的过渡与接收企业的准备。
技能实习的新接收将随着育成就劳的开始而结束。1号技能实习计划的认定申请可提出至令和9年3月31日,但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要求在令和9年2月之前提出,以技能实习1号入境原则上截至令和9年6月30日。对于今后首次接收的公司而言,现实的选项是特定技能或育成就劳。已有技能实习生的公司应如何安排,已整理于致正在接收技能实习生的建设公司|向育成就劳・特定技能切换时现在应做的事。
选择技人国时(施工管理・设计・测量)
国土交通省的手册列举了以技人国雇用的外国人建设技术人员的例子:施工管理技术人员、设计技术人员(包括使用三维CAD或BIM的人才)、测量技师。
本人的要件是:已从大学(包括短期大学,不论国内外)毕业,或已修完满足规定要件的日本国内专门学校的专门课程。所专攻的科目须与在日本的工作相关。也有以10年以上的实务经验代替学历而获认可的情形。报酬须不低于从事相同工作的日本人。
手册提醒,取得在留资格许可需要数个月左右,在许可前让其工作即构成违法。从内定到入职会有一段间隔,因此也需要对内定者进行跟进。与特定技能的比较方法,请参阅特定技能与技人国的区别|哪种签证最适合?。
雇入时的申报
雇入外国人后,无论在留资格为何,公司都要向职业介绍所申报。特定技能1号除此之外,还需向国土交通省和入管申报・报告。
| 申报・报告 | 提交对象 | 期限 | 对象 |
|---|---|---|---|
| 外国人雇用状况申报(外国人雇用状況の届出) | 职业介绍所 | 雇用保险被保险人为雇入的次月10日之前(以资格取得申报兼作)。非被保险人为次月末日之前 | 全部外国人劳动者(特别永住者等除外) |
| 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报告书 | 国土交通省(在线) | 接收开始后1个月以内 | 建设领域的特定技能1号 |
| 显示CCUS技能者ID的文件 | 国土交通省 | 入境后原则上1个月以内 | 从海外入境的特定技能1号 |
| 特定技能所属机关的申报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 | 随时申报按事由分别规定(例:难以继续接收时为14日以内)。定期申报每年1次,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部分于次年5月31日之前提交 | 特定技能 |
怠于申报或作虚假申报的,外国人雇用状况申报属于3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对象。各场景的申报,已在雇用外国人企业的申报义务日历中详细梳理。
准备所需期间的大致标准
以特定技能1号接收时,国土交通省等公布的大致标准如下。
| 步骤 | 公布的大致标准 |
|---|---|
| 加入JAC正式会员团体 | 部分团体从申请到发放会员证可能需要数个月至半年 |
|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认定申请 | 可在雇用开始日约6个月前提出申请(从技能实习转来者,自修完期日的6个月前起) |
| 接收计划的认定 | 申请后约1个半月〜2个月(不含补正期间)。部分地区可能还需数个月 |
| 向入管申请 | 大致为希望开始就劳之日的2〜3个月前。可与接收计划的认定申请并行提出,但接收计划未获认定的,入管不会给予许可 |
加入JAC和CCUS注册,必须在申请接收计划之前完成。一般以就劳开始的半年前为标准开始准备。
判断流程
- 决定委托的工作。施工管理・设计・测量则为技人国;现场作业则进入第2步。
- 确认应聘者的在留资格。若为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定住者等,工作内容不受限制。
- 确认是否有建设业许可。没有的话,首先要取得许可。特定技能・育成就劳・技能实习均以许可为前提。
- 录用的人已合格考试,或已良好修完技能实习2号的,考虑特定技能1号;从无经验开始培养的,考虑育成就劳。
- 若为特定技能1号,准备CCUS・JAC・职业介绍所的招聘・接收计划・支援体制。
- 若希望其长期发挥作用,也有以班长身份积累经验、晋升特定技能2号的路径。
委托本事务所时
首次雇用外国人时,办理手续的对象分散在入管・国土交通省・职业介绍所・JAC等多处。建设公司此外还有许可更新、员工劳务、决算等各种烦恼。本事务所对建设公司的这些烦恼,不限于外国人相关手续,全部一站式受理。
正因为是行政书士才能做的事
承担特定技能支援的登录支援机关为数众多。但是,收取报酬制作向官公署提交的文件,依行政书士法仅限于行政书士等(行政书士法第1条之3第1项・第19条第1项)。本事务所既是行政书士事务所,也是登录支援机关,因此与一般登录支援机关有以下不同。
| 手续 | 一般的登录支援机关 | 本事务所 |
|---|---|---|
| 实施特定技能1号的支援计划 | 可以 | 可以 |
| 代为递交在留资格申请(申请取次) | 可以 | 可以(已办理申请取次申报的行政书士) |
| 制作在留资格申请材料(含特定技能) | 不能代为制作 | 可以 |
| 制作接收企业提交的定期申报・随时申报文件 | 仅限本机构自身提交的申报 | 可以代为制作 |
| 代理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认定申请及接收后的报告(在线) | 不可以 | 可以 |
可以代理国土交通省接收计划在线申请的,仅限律师和行政书士。本事务所也承办了大量此类代理申请。此外,CCUS注册的代办、协助加入JAC、取得建设业许可以及设立公司,也由本事务所承接。
关于人才
- 施工管理・设计等技术人员(技人国),可在与代表担任顾问的协同组合合作下进行介绍。
- 育成就劳(目前为技能实习)的接收,与代表担任顾问的协同组合(监理团体)合作。
- 特定技能人才,与公司一起推进在职业介绍所的招聘、JAC的招聘等。
外国人手续以外的烦恼,也一站式受理
- 雇用保险・社会保险等劳务方面的烦恼,与合作的社会保险劳务士联手应对。
- 决算・申报与合作的税理士联手,法律问题与合作的律师联手应对。
- 记账代理由本事务所承接。
咨询窗口统一由本事务所负责。为免您向每位专业人士重复同样的说明,由本事务所居中协调。
代表的经历与事务所介绍
- 曾以协同组合(监理团体・登录支援机关)理事长的身份,站在接收技能实习生・特定技能外国人及相关手续・支援的第一线。现为该协同组合的顾问。
- 曾在Hello Work千叶担任外国人雇用咨询员,多次接待首次录用外国人的公司的咨询。
- 许可率98%的实绩
- 首次咨询60分钟免费。也可在线咨询。
- 事务所位于JR千叶站南口步行4分钟处。可使用日语・中文咨询。
总结
- 在留资格由委托的工作决定。现场作业为特定技能・育成就劳,施工管理・设计・测量为技人国。技人国不能从事现场作业。
- 建设领域的特定技能1号,需要建设业许可、CCUS注册、加入JAC、在职业介绍所招聘、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认定。
- JAC赞助会员的年会费为24万日元,接收负担金为每人每月12,500日元。
- 育成就劳于令和9年4月1日开始。计划的认定申请自令和8年9月1日起受理,申请的大致标准是预定开始日的7个月前至5个月前。
- 雇入后须向职业介绍所提交外国人雇用状况申报。特定技能1号还需向国土交通省提交接收报告,并向入管申报。
- 接收计划的认定约需1个半月〜2个月,加入团体可能还需更多时间。准备以就劳开始的半年前为标准开始。
- 本事务所作为行政书士事务所・登录支援机关,可承接在留资格申请材料的制作、申报文件的制作,乃至国土交通省接收计划的代理申请。外国人手续以外的烦恼,也与合作的专业人士联手,一站式受理。
本文基于2026年10月时点的公开信息。制度、运用及费用可能发生变化,最新信息请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国土交通省・厚生劳动省・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建设技能人才机构的网站上确认。